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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6奬學金申請

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

申請人可在申請書內的第II部分填上最多十個大學/院校及課程的選擇(每個選擇由一所大學/院校及該大學/院校所提供的一項課程組合而成),並提交文件證明已報讀所選的大學及課程,以支持其獎學金申請。

如申請人未能於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報讀所選大學/院校及課程的證明文件,他們須於報讀所選的大學/院校及課程後的一個月內提交有關文件。

申請人可在面試前更改於申請書第II部分所填寫的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一次。如欲作有關更改,申請人須在收到獎學金計劃秘書處發出的獲遴選通告後,填寫「更改入讀的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申請表格」,並提交相關文件以證明申請人已報讀計劃更改的大學/院校及課程。惟申請人須注意,更改一經接納,其申請將會根據最新選擇的大學/院校及課程重新進行評估。因此,申請人的資格及遴選結果可能會受到影響,有關申請的處理時間亦有可能會延長。申請人不能在面試後更改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倘若申請人最終決定入讀一所並沒有於申請書第II部分內填寫或已獲准更改的大學/院校及課程,有關申請將不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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