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須符合以下兩項準則才符合資格申請獎學金計劃:
(a) 擁有本港居留權或本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進入香港;以及
(b) 在境外課程開展前連續在港住滿三整年。
換言之,現正在香港境外接受教育以致未能在境外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開展前連續在港住滿三整年的學生,並不符合資格申請獎學金計劃。
一般而言,倘若申請人在境外課程開展前的三年期間於香港接受全日制教育或全職工作,他/她會被視為符合有關準則。反之,在該三年期間在香港以外地區接受全日制教育或全職工作的人士,將不被視為符合相關的居住條件,故並不符合申請獎學金計劃的資格。若申請人曾於該三年期間往外地旅遊或參與短期交流課程,一般而言不會被視為不符合有關資格。
在斷定申請人是否符合有關資格時,獎學金計劃秘書處會考慮申請人的個人情況,包括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等等。
這將視乎申請人有意修讀的課程類別而定。在學士學位課程方面,只有在港接受正規學校教育的學生才符合資格。在研究院課程(包括碩士及博士學位或同等資歷)方面,學生只要符合上文A部分第1題(a)和(b)項所述的申請資格,不論其學士學位學歷是在本港或境外取得,均符合資格。
可以,只要你符合上文A部分第1題(a)和(b)項所述的申請資格。
沒有。申請人如符合上文A部分第1題(a)和(b)項所述的申請資格,即符合資格申請奬學金計劃的資助。
不可以。只有於2025/26學年(即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期間)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第一年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學生,才符合資格申請2025/26學年的獎學金計劃。
不可以。只有於2025/26學年(即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期間)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第一年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的合資格學生,才符合資格申請2025/26學年的獎學金計劃。因此,有意入讀於2025年8月前開展的學士學位/研究院課程的學生並不符合資格申請2025/26學年獎學金計劃的資助。
可以。合資格的學生如有意於2025/26學年(即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期間)起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第一年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可以申請2025/26學年的獎學金計劃。
對於由本地大學和香港境外的世界知名大學所合辦的學士學位/研究院課程的申請,獎學金計劃秘書處將按個別情況作考慮。在斷定此類合辦課程是否獲奬學金計劃資助時,獎學金計劃秘書處將考慮一系列的因素,如香港境外大學的課程年期和內容,以及學位是否由香港境外的大學所頒發等。就此類合辦課程申請奬學金的申請人,須於申請書的第X部分提供合辦課程的相關資料,並於2024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或之前透過奬學金網上申請系統向獎學金計劃秘書處提交申請,供獎學金計劃秘書處考慮。
如你於2026/27學年起才入讀香港境外世界知名大學第一年學士學位或研究院課程,你並不符合資格申請2025/26學年獎學金計劃。
可以,只要申請人符合A部分第1題(a)和(b)所述的申請資格。然而,獎學金計劃秘書處會以同一套準則評審所有報讀學士學位課程的申請人。就評審申請人的學業成績方面,獎學金計劃秘書處會以申請人完成高中教育後的公開考試成績為準則,並不會考慮申請人是否已擁有學士學位。
據我們了解,大學所開辦的基礎課程主要是為學生提供一個升讀學士學位課程的渠道,有關的基礎課程並不屬於學士學位課程的一部分。由於奬學金計劃只涵蓋香港境外的世界知名大學的學士學位和研究院課程,因此學士學位/研究院課程以外的基礎課程並不屬於奬學金計劃的資助範圍。
不可以。奬學金計劃涵蓋所有學士學位和研究院課程,包括碩士及博士學位或同等資歷的課程。交流課程並不屬於奬學金計劃的資助範圍。
獎學金一經批核,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得獎者在相關課程的正常修業期內可獲發獎學金。在研究院課程方面,修讀博士學位課程的得獎者可在相關課程所須的最短修業期內獲發資助,至於修讀其他研究院課程(如碩士學位課程)的得獎者可獲最多兩年資助。獎學金須按年續領,得獎者須於獎學金資助的年期內每年提交報告,包括可信納的證明文件顯示其學業進度良好及已履行頒發獎學金通知書內的條款。
如得獎者有意在奬學金計劃的資助期內轉讀同一所大學的其他課程或轉讀另一所大學,他/她必須事先向奬學金計劃秘書處提交書面申請,並獲得奬學金計劃秘書處書面批准後才可轉讀其他課程。奬學金計劃秘書處將按個別申請的情況及得獎者提供的原因及理據作適當考慮。
不可以。奬學金計劃只涵蓋香港境外的世界知名大學的全日制學士學位和研究院課程。兼讀制課程並不屬於奬學金計劃的資助範圍。
不可以。申請人只可於申請截止前於申請書填寫最多十個大學/院校及課程的組合選擇。
申請人可在面試前更改於申請書第II部分所填寫的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一次。如欲作有關更改,申請人須在收到獎學金計劃秘書處發出的獲遴選通知後,填寫「更改入讀的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申請表格」,並提交相關文件以證明申請人已報讀計劃更改的大學/院校及課程。惟申請人須注意,更改一經接納,其申請將會根據最新選擇的大學/院校及課程重新進行評估。因此,申請人的資格及遴選結果可能會受到影響,有關申請的處理時間亦有可能會延長。申請人不能在面試後更改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
不會。就你的奬學金申請而言,只有填寫於申請書第II部分或巳獲准更改的大學/院校及課程選擇才會被考慮。倘若你決定入讀一所未有於申請書第II部分填寫或其後獲准更改的大學/院校及課程,你的奬學金申請將不獲進一步考慮。
學生如有意為2025/26學年(即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期間)起入讀的課程申請獎學金計劃的資助,須在2024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或之前通過獎學金計劃網站(https://hkses.edb.gov.hk)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及證明文件。
如申請人因某些特殊情況,未能於截止日期前遞交所需的證明文件,須在申請書第X部分述明未能一併遞交的文件類別和欠交理由。獎學金計劃秘書處會根據申請人所述的理由,按每宗申請的情況考慮和處理。申請人在備妥有關文件後應立即送交獎學金計劃秘書處。
如申請人未能在申請書內就欠交的所需資料及/或文件提供合理理由,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請見D部分第1題。
不是。申請人可在申請書內填上最多十個大學/院校及課程的組合選擇,而且只須提交文件證明已報讀所選的大學/院校和課程。換言之,在提交申請時,申請人無須已獲所選的大學/院校和課程有條件或無條件取錄。
可以。申請人如正在香港就讀高中課程及將於2025年參加公開考試,須提交一份由其就讀學校的校長預計他/她在該項公開考試中可考獲的成績,以支持其奬學金申請。申請人須請校長填妥校長評核(可於網上申請系統下載),然後在2024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或之前把填妥的申請書、校長評核及其他證明文件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
如你未能自行上載填妥的校長評核/推薦信至奬學金網上申請系統,可請校長/推薦人把有關文件直接電郵至奬學金計劃秘書處(hkses@edb.gov.hk),有關電郵須註明你的申請編號。
此外,你須在申請書第X部分述明未能一併遞交的文件類別和欠交理由,並於2024年12月31日(下午6時)或之前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
得獎者必須修畢指定課程,並承諾畢業後回港工作最少兩年,或相當於獲獎學金資助的年期,兩者以較長者為準。然而,獎學金計劃秘書處可彈性處理個別申請,決定是否在特殊情況下適當地延期執行或豁免有關承諾回港工作的規定,例如得獎者欲在畢業後隨即繼續深造,或按規定在升學國家工作一段時間以取得專業資格。
不會。奬學金計劃不會限制得獎者畢業回港後所從事的行業或專業。